浙江证监局5月10日披露
关于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
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今年2月29日,
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44万元。
4月23日,
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60万元。
4月26日,
利尔达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60万元。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此外,
利尔达《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叶文光、总经理陈凯、财务总监孙其祖、董事会秘书段焕春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叶文光、陈凯、孙其祖、段焕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国信证券保荐的
利尔达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根据
利尔达今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利尔达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31.71万元,
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
利尔达主营业务为IC增值分销业务和物联网模块及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收4.41亿元,同比减少1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43.26万元,同比盈转亏,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32.38%。
截至5月10日收盘,
利尔达报4.09元/股,下跌1.21%,总市值17.24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